常用用法v. (動詞)adopt的基本意思是將屬于別人的東西化為己有,如收養(yǎng)他人的孩子,采納他人的建議等。 adopt是及物動詞,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。作“采用,采納,采取”解時,后面常接方法、方針、步驟、政策、意見、態(tài)度、計劃之類的名詞; 作“正式通過或接受”解時,后面常接報告、議案、決議、方案、計劃之類的名詞。 返回 adopts